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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类型 分为日常举报、发票举报。日常举报包括偷税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税、其他税务违法行为;发票举报包括一是私自印制、伪造、倒卖、非法代开、虚开发票;二是非法携带、邮寄、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;三是伪造、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、发票防伪专用章或者发票防伪专用品;四是拒开发票、发票协查案件和其他发票违法案件。
举报形式: 举报形式分为书信、口头、电话、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。 受理举报的单位名称: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,地址:汉口建设大道909号,邮编:430015,举报电话:85492092(027)。
举报内容: 无论是何种举报方式,举报人均需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内容: a被举报单位的名称、地址及电话; b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; c提供有效的证据; d 是否愿意实名举报; e 匿名举报需认可真实身份后方能领取举报奖金。
举报奖励 税务机关应按规定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,即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,经本级国税局局长批准,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不超过5%的比例计发奖金;没有应纳税款的,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不超过10%的比例计发奖金。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。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,经省国税局批准奖金数额可以适当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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